4.1 設 備
4.1.1 收集站內配置的主要設備應有臥式垃圾壓縮機(以下簡稱壓縮機)、專用垃圾箱、垃圾收集小車和移位設備等組成。
4.1.2 專用垃圾箱是指與車箱可卸式垃圾運輸車相匹配的運輸垃圾容器(以下簡稱垃圾箱)。
4.1.3 垃圾箱內裝載垃圾量宜與用5t級載貨車底盤改裝的車箱可卸式垃圾運輸車相匹配。
4.1.4 垃圾箱必須與收集站所在地環衛作業部門配置的車箱可卸式垃圾運輸車相匹配。
4.1.5 垃圾箱的基本要求
1 垃圾箱內額定裝載垃圾量為4000kg。
2 垃圾箱與壓縮機的定位、接合應正確可靠。當垃圾箱與壓縮機分離時,不應有垃圾從垃圾箱與壓縮機接口處散落到地面上。
4.1.6 壓縮機的基本要求
1、壓縮推頭工作表面工作壓強不小于1.1kg/cm2,壓縮推頭工作表面積不小于8000cm2。
2、壓縮機上各工作裝置的操作應是由電氣控制的液壓動力系統實現。電氣控制系統應實現作業動作程序化、并互鎖和應實現各作業動作可單獨操作和點動。
3、運動部件應設有安全防護罩和明顯標志。
4、壓縮機上各工作裝置的維修、保養應方便、簡易。
4.1.7 收集站內配置一機多箱時,應有移位設備。
移位運動應平穩、定位可靠、操作方便。
4.1.8 收集站內配置設備數量應根據其服務區域內垃圾日產量確定。
表4.1.8 收集站內設備配置
垃圾日產量(kg) 設備配置
壓縮機(臺) 垃圾箱(只) 移位設備(套)
≤4000 1 1 /
>4000 1 2 1
4.1.9 垃圾箱、壓縮機及移位設備在收集站內的安裝應按這些設備的生產廠提供的設備安裝圖實施。
4.2 設 施
4.2.1 收集站的用電、用水量應按下表配置:
表4.2.1 收集站用電、用水
站內設備配置 用電(kW) 用水(m3/d)
380V 220V
一機一箱 ≥7.5 ≥1.5 ≥5
一機二箱(機移動) ≥10 ≥2.0 ≥10
4.2.2 收集站應設置控制垃圾壓縮機作業的操作室或操作臺。
4.2.3 收集站應設工人更衣、洗手、或存放工具的設施。
4.2.4 收集站應配備專用供水管路和排污水管路。
4.2.5 收集站內應配置電話或其他通訊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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